整備應變計畫

前言

本次中國大陸湖北省武漢市爆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受到國際高度關注,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及持續備戰,運用過去H7N9、伊波拉、MERS及茲卡等國際疫情累積的經驗,訂定本應變計畫,並依國際疫情狀況,分為「整備」及「應變」二階段,應變階段又依風險區分為四級,以分級啓動不同的指揮應變體系及相對應的防治作為,期有效防杜疫情入侵與傳播,保障國人健康。

目標

一、建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整備應變啟動機制。
二、完備我國因應疫情之整備與應變策略/作為。
三、有效防杜疫情入侵與傳播,確保國人安全健康。

整備應變啟動機制

依據國際疫情狀況將防治作為區分為「整備」與「應變」兩階段:
第一階段「整備」:當鄰近國家出現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但無持續性社區傳播,則進行各項整備工作;
第二階段「應變」:倘當地疫情持續擴大,則依照疫情狀況及風險區分為四個應變等級,啟動相對應之指揮體系以作為應變。

資料來源: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應變整備計畫及持續營運計畫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NampyUGdDweVMyoNL1x8gA

社區防疫人力工作指引

前言

疫情的應變並非僅是政府或衛生部門的責任,WHO 在 2009 年出版的流感大流行指引中,強調民間組織扮演著與社區密切連結的角色,有助於傳遞防疫知識及推動防疫工作。為更有效率地推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流行整備工作,參採 SARS 時期實務推動經驗,結合政府與民間社區及專業團體抗疫資源,開創多元社區防疫模式,以因應疫情大流行發生時,有大量社區民眾需居家隔離、檢疫,政府將難以全面地照顧民眾所有需求。因此,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有效結合社區內相關資源,落實防疫政策,特制定本指引,以供其參考辦理。

目標

為使社區及志工組織導入社區自主力量,以協助社區維持重要社會生活機能、社區生活秩序維持、重要場所之安全維護、食物及重要原料的統籌與協調,本指引之目標為逹成以下 3 項重點成果:
(一)具有自我照顧(self-care)的能力;
(二)維持社區之基本機能;
(三)協助社區的秩序與安全。

資料來源: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應變整備計畫及持續營運計畫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NampyUGdDweVMyoNL1x8gA

社區管理維護 (內政部編訂)

基本概念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監測資料顯示,COVID-19(武漢肺炎)已進入全球大流行,各國皆全力防堵疫情擴散,我國亦密切監控疫情並隨時更新防疫措施,有關疫情及防疫措施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布之資訊。要防止疫情傳播,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仍是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咳嗽禮節,以及生病在家休息。為預防群聚感染及強化社區住戶居住與社區服務人員執行業務等之健康安全,特訂定本指引,以供各社區參考辦理。

防護措施

一、住戶個人防疫措施
二、軟硬體防疫措施
三、社區服務人員健康及相關管理措施
四、集會活動防疫措施

資料來源: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保持社交距離相關指引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_afAfKlDIk9aNpDdg_36lg

「COVID-19」因應指引:阻絕社區傳染策略

傳染阻絕手段的基本原理

SARS-CoV2病毒在密閉空間中可經由飛沫傳播,又由於病毒可在環境中存活數小時,故亦可能經由接觸傳染。為中止或減緩病原在人群間傳播,可透過切斷傳染途徑的方法,防止易感宿主接觸到病原,為與疫苗及藥物等醫療介入區別,WHO將這類防治方法稱之「非醫療之公衛介入措施(Nonpharmaceutical public health interventions)」,本計畫稱為「傳染阻絕手段」,可運用於在新興傳染病大流行時疫苗研發上市前的空窗期,減輕傳染病對個人及社區的影響,是倫理原則的一種實踐,且各項手段應符合比例原則及考量願性。

新興再浮現疾病雜誌(Emerging Infectious Diseases)在其2006年元月刊,將這類措施歸類成4大類:(1)限制病毒在國際間傳播的措施,如邊境發燒篩檢、旅遊限制;(2)減少病毒在國內傳播的措施,如病人隔離、密切接觸者檢疫,或取消群眾集會、停課等擴大社交距離措施;(3)降低個人風險,如加強洗手習慣;(4)對民眾之風險溝通。另依據多項針對1918-19年流感大流行之研究,傳染阻絕手段須及時並持續採行,並同時運用多種方法。

資料來源: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保持社交距離相關指引→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_afAfKlDIk9aNpDdg_36lg

COVID-19 防疫新生活運動:實聯制措施指引

傳染阻絕手段的基本原理

為維持國內疫情之穩定控制,使民眾生活及產業經濟能於具備一定安全條件下,逐步恢復正常運作,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以下皆簡稱機關)應依循本指引之說明,採行實聯制措施。

資料來源: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COVID-19 防疫新生活運動:實聯制措施指引→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vNnZ-o-dP6JmsXEIf2Ix8Q

COVID-19社區防疫公共環境消毒指引

傳染阻絕手段的基本原理

新型冠狀病毒是造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的病原體,2020年1月30日世界衛生組織在日內瓦宣佈,中國發生的肺炎疫情,已經構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並於2020年1月15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0030號公告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大部分的人類冠狀病毒傳播以直接接觸帶有病毒的分泌物或飛沫傳染為主。人類感染冠狀病毒以呼吸道症狀為主,包括鼻塞、流鼻水、咳嗽、發燒等一般上呼吸道感染症狀,另外也有少部分會出現較嚴重的呼吸道疾病,如肺炎等,嚴重的造成死亡。

國內疫情現階段屬於零星社區感染,但未來如疫情風險增加,開始發生社區傳播時,社區、公共設施管理單位(公園、公廁、學校)、地方環保機關將面對風險及因應不同程度之衝擊,因此對於公共環境要如何防疫減災及降低病毒傳播途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特訂定本指引,提供地方環保機關、公共設施管理單位及社區執行公共環境消毒參考。

資料來源: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保持社交距離相關指引→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_afAfKlDIk9aNpDdg_36lg

社區篩檢站快篩個案處理流程

資料來源: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通報定義及採檢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np0wef4IjYh9hvbiW2BnoQ

COVID-19採檢後應注意事項

為降低可能傳播風險,並保障您自己、親友及周遭人士的健康,請您於採檢後遵守下列注意事項:
一、自採檢醫院返家後,如仍有症狀,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如檢驗結果陽性,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關將會通知及安排就醫或先行居家隔離等候安排後送醫療院所。
二、採檢後如症狀緩解,仍需持續自我健康監測 14 天(最後 1 次接觸日後或發病日後 14 日內)。
三、生病期間應於家中休養,並佩戴醫用口罩,非絕對必要,避免外出,與他人交談時,除戴上醫用口罩外,儘可能保持 1 公尺以上距離,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內摺丟進垃圾桶。
四、維持手部清潔,保持經常洗手習慣,原則上可以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進行手部清潔。另應注意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鼻子和嘴巴。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及清水搓手及澈底洗淨。
五、採檢後若症狀加劇,請確實佩戴好醫用口罩,並主動與衛生單位聯繫,或撥 1922,依指示儘速就醫,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就醫。

資料來源: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通報定義及採檢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np0wef4IjYh9hvbiW2BnoQ